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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将为人才发展“授权松绑”

日期:2024-03-20

来源: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

 3月18日,“海南自贸港政策解读”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(第二场)——“重点人才政策”专场举行,海南日报记者从会上获悉,为解决用人单位和人才反映的“授权不充分”“管得过多”等问题,我省制定出台《海南省支持人才发展“授权松绑”清单(2024)》,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供动力支持。


“在起草过程中,我们着重把握三点:一是把人才相对集中、承担科研项目较多、改革实践基础较好的单位作为授权对象,主要是高校、科研院所、医疗卫生机构等用人主体;二是聚焦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关切,主要在编制、岗位、经费、薪酬等‘人财物’方面,精准提出授权事项;三是考虑不同单位在功能定位、治理能力、发展阶段上的差异,坚持分类施策,避免‘一刀切’。”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。


《清单》从机构设置、人员聘用管理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、工资薪酬、科技成果转化赋权、高层次人才认定、职称评审、支持青年人才成长等方面提出20条“授权松绑”举措。其中,前4条涉及机构设置、人员聘用管理,明确允许用人主体自主调整、设立研发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,自主开展公开招聘,自主设立“特设岗位”引进高层次人才、急需紧缺的专业技术人才;5至11条为财政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,明确赋予用人主体自行购置教学、科研设备的权力,自主决定基础研究、智力密集型项目间接费用比例,扩大“包干制”实施范围,自主决定奖励经费使用范围、标准和绩效考核,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服务方式配备科研财务助理,把“资料收集、问卷调查”等无法取得发票的情形纳入自制凭证报销范围;12和13条分别是工资薪酬、科技成果转化赋权,明确扩大用人主体协议工资制、年薪制、项目工资制实施范围,简化审批流程,支持以市场化薪资待遇聘用人才,将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比例上调至不低于80%,加大对成果完成人的激励力度;14至16条涉及高层次人才认定、职称评审,明确扩大用人主体高层次人才认定权限,授予职称评审自主权,自主制定评审条件,推荐本单位的技术专家直接评定职称;17至20条主要聚焦支持青年人才成长、为人才减负,明确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负责人比例不低于50%,实行每周“无会日”制度,科研项目进度检查非必要不超过一次。


据悉,《清单》实行动态管理,未来我省有关部门还将根据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不断更新完善。